刷单”行为形成了产业化之势,说明单纯靠追究电商经营者的责任,已经远远不够,需要形成立法、执法、司法的立体惩治体系。
网友调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好评的地方就有‘刷单’。”这个说法或许夸张,但道出了现实的网购之痛。
“双十一”网购高峰即将来临,消费者们心情很复杂,看中的一些所谓爆款商品,“好评如潮”的背后又有多少“刷单”的水分呢?
其实,监管层也一直在盯着网购中的猫腻,憋着整治大招。近日,进入到审议程序的两部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审议稿》,不约而同地将电子商务“刷单”明确为违法行为,甚至明确了罚款200万元和吊销营业执照的重罚举措。
罚款200万元和吊销营业执照,是否下手太狠了?非也!网购即时显示成交量和用户评价,往往成为消费者的判断依据。如果不下猛药,网购就会变成“刷单”竞赛的欺骗游戏,毫无公平和信誉可言。
近日,吴中法院审理了一起名为买卖实为“刷单”的买卖合同纠纷,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个问题。其中,A公司找来B贸易公司进行“刷单”,商品空进空出,并未实际进发货,总共做了12万元的空单。两家公司为了货款发生纠纷,主审此案的沈歆法官提醒:很多“刷单”行为实际就是为了提高电商公司的销售额。如果消费者因为商家虚假销售业绩产生误解而进行交易,则商家有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今,“刷单”服务团队形形色色,弄虚作假的“刷单”已经成了公然的生意,并呈现产业化之势,说明单纯靠追究电商经营者的责任,已经远远不够,需要形成立法、执法、司法的立体惩治体系。今年6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公开宣判,为从司法层面打击“刷单”和信誉造假,提供了一个示范案例。
信用是市场生命线,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除了“刷单”,还有一些职业“写手水军”没有用过某商品却虚构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也同样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电子商务发展日新月异,“双十一”的网购狂潮每年刷新纪录,相关法律惟有跟进完善,及时将“安全阀”安装到位,才能保障火爆的网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