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忆哲
雪停了,天晴了,但是,这一场暴雪带来的后续反响还没结束。28日,姑苏区城管部门对一家物业公司开出首张“不扫雪”罚单。这家企业按照市容环卫责任制,应该清扫某小区的规划红线内的积雪,但其置之不理,对于居民的投诉也无动于衷。城管部门组织一批执法人员迅速开展扫雪除冰,并调查取证。
与此形成巨大反差是,连续几天的降雪后,志愿者们积极主动扫雪成了温暖人心的街景。他们不辞辛劳,不畏严寒,昼夜铲冰除雪,疏导交通,保障着行人和车辆安全,令人感动。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是只对自己负责、对别人“少管闲事”的古话。但如今,居然有极少数企业竟然连“门前雪”也不扫,将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抛于脑后。
要知道,现在“自扫门前雪”不仅仅属于个人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姑苏区城管部门的处罚依据是:“未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按照相关条款,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处罚100元到1000元。
显而易见的理由是,如今的城市与古代不同,包干的公共区域是必须履行的市容环卫责任,如果导致别人滑倒受伤,那就不只是补充扫雪那么简单了,而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假如引发纠纷,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场大雪,折射出社会公众的道德素质,也考量着履行法规的责任心。因此,姑苏区开出了处罚“不扫门前雪”的罚单,是要唤醒常识性的社会责任,促进人们承担具有法律意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