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公布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全省共计新增非遗保护单位419个,其中,苏州市有41家单位入选。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第五批省级非遗保护单位名单,系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基层推荐、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会议审议等程序,最终由省文旅厅确定。
记者注意到,苏州市新增的41家省级非遗保护单位,有1家为民间文学类保护单位, 1家为传统音乐类,4家为传统舞蹈类,2家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6家为传统美术类,以及18家传统技艺类、5家为传统医药类、4家民俗类保护单位。
这41家非遗保护单位的确立,进一步健全了苏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有助于加强苏州市省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与管理,夯实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
接下来,苏州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保护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各项目保护单位也将承担起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和传播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有效保护项目相关文化场所,并支持传承人授徒传艺,不断扩大传承人群,还将广泛开展展示、表演、宣传等活动,增强项目传承活力和传播普及力度。(苏报融媒记者 王敏悦 文/视频 图片由市非遗办提供)